[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總結節錄

總結節錄
 
關鍵內容及事件
 
關鍵法令:
《大憲章》(Magna Carta,1215 年):削減國王權利並確立人民權本權利
《威爾斯政體法令》(Act for the Government of Wales,1500 年代國王亨利七世時期):合併英格蘭及威爾斯
《人身保護令法令》(Habeas Corpus Act,1679 年):嚴禁非法拘禁
《權利議案》(Bill of Rights,1689 年):確立國會權利及對國王權力的限制
《聯合法令》(Act of Union,1707 年):合併英格蘭王國及蘇格蘭王國,創立大不列顛王國
《改革法令》(Reform Act,1832 年):廢除「財力小鎮」(pocket borough)及「腐化小鎮」(rotten borough),以及給予城鎮更多國會議席。增加(男性)選民人數
《解放法令》(Emancipation Act,1833 年):在整個大英帝國廢除奴隸制。威廉・威伯科斯(William Wilberforce)領導廢奴主義者及貴格會設立反奴隸制團體。超過 200 萬來自印度及中國的移民取代勞動力
女性選舉權── 1918 年(30+ 歲可投票)及 1928 年(21 歲可投票,與男性相同)
1913 年:在愛爾蘭提倡地方自治(Home Rule),目的是令愛爾蘭擁有自己的議會下實行自治,並同時留在英國;但第一次世界大戰把變革推遲。愛爾蘭民族主義者不想再等,1916 年在都柏林發動復活節起義,對抗英國。游激戰隨即展開。
1921 年:《和平協定》簽署,愛爾蘭一分為二
 
各時代:
羅馬人:自公元前 43 至 410 年統治不列顛(大約 400 年)在羅馬哈德良大帝命令下建造哈德良長城分隔居住於現時蘇格蘭的部落(皮克特人,Picts)。
中世紀(1066 至 1485 年):戰時不斷的時期,包括十字軍(Crusades)及百年戰爭。
伊利沙伯時期(1500 年代):以日益增長的愛國主義、擴大貿易及豐富的詩詞、戲劇而聞名。
啟蒙運動(The Enlightenment,1700 年代):與政治、哲學及科學有關的新思想開始發展。阿當・史密夫(Adam Smith,經濟學家)及大衛・曉摩(David Hume,哲學家)影響著蘇格蘭各思想家。
工業革命(1700 年代中期至 1800 年代):不列顛生產了超過全球供應一半以上的棉布、煤及鐵。機械化及蒸氣動力開始發展。
維多利亞時代(1837 至 1901 年):維多利亞女王在位時期;不列顛的海外勢力及影響增加,成為世界歷史上最大的帝國。中產階級顯著增長及改革者改善窮貧階層條件。
 
現代:
1900 年代:發明噴射器及雷達;發明電視及萬維網(World Wide Web,添・貝拿士利(Tim Berners-Lee));發明氣墊船(hovercraft,基斯杜化・郝里爵士(Sir Christopher Corkerell))及發現盤尼西林(亞歷山大・菲林明爵士(Sir Alexander Fleming));發明自動櫃員機;複製羊多利;與法國開發和諧式客機(超音速噴射機);聯合研發夷島素及聯合發明磁力共振(MRI);發現 DNA 分子結構;位於佐德里河岸的電波望遠鏡(radio telescope)多年來是世上最大的:獵鷹式戰鬥機(可垂直升降);體外人工受孕技術(IVF)療法。
在第一次世界前引入國家退休養老金及免費學校餐膳
1929 年:大蕭條。航空及汽車業發展。高失業率,重工業(例如造船)尤其嚴重。
1942 年:《卑弗列治報告》(威廉・菲林明爵士(William Berveridge))設立引導現代福利國家基楚的思維。
1944 年:《教育法令》(拉布・畢喇(R A Butler));免費中學教育及清晰區分中、小學教育。
1945 至 1950 年:設立 NHS 及社會保障制度
1947 年:9 個殖民地取得獨立,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及斯里蘭卡
1950 年代:戰後勞工短缺導致向印度、巴基斯坦、西印度群島及孟加拉招聘工人。
1960 年代:財力增長及社會法律開明化(liberalisation,例如墮胎及離婚)
1973 年:英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EEC)
1998 年:受難節協定導致設立北愛爾蘭代表大會
1999 年:設立蘇格蘭議會及威爾斯代表大會
 
戰役及戰爭:
1066 年:諾曼第的威廉在希斯汀戰役(Battle of Hastings,貝葉掛毯(Bayeux Tapestry))征服英格蘭
1314 年:班諾本戰役,蘇格蘭王羅拔・布魯士(Robert the Bruce)擊敗英格蘭。
1455 年:玫瑰戰爭,蘭卡士打家族(紅玫瑰)與約克家族(白玫瑰)之間為爭奪英格蘭王位而進行的內戰。於波士華平原之役(Battle of Bosworth Field)結束。蘭卡士打家族的亨利・都鐸(Henry Tudor)成為國王亨利七世,並且迎娶約克的伊利沙伯,把兩大家族結合成都鐸王朝(白玫瑰置於紅玫瑰中)。
最後一場威爾斯叛亂在不遲於 15 世紀中葉被鎮壓。
1588 年:西班牙無敵艦隊(Spanish Armada)在伊利沙伯一世治下被擊敗。
1640 年:英格蘭內戰開始,由議會(支持者:圓顱黨)對戰國王(保王黨);查理一世引入《公禱書》,由清教徒組成的議會不支持查理一世。國王軍於馬斯頓摩及尼斯比戰役(Battles of Marston Moor and Naseby)中戰敗,查理一世被處決。
1776 年:美洲殖民地因納稅問題宣布獨立。
1805 年:特拉法加戰役。希利斯奧・奶路臣勳爵(奶路臣之柱的紀念人物)擊敗法國(拿破崙)及西班牙聯合艦隊。
1815 年:窩打老戰役(Battle of Waterloo,又譯「滑鐵盧戰役」),威靈頓勳爵擊敗拿破崙。
1889 至 1902 年:南非波耳戰爭
1916 年:一戰索姆河戰役(Battle of Somme),英軍於首日已傷亡 6 萬人。
1918 年:一戰於 11 月 11 日 11:00 結束。
1939 年:德國入侵波蘭,導致英國及法國向德宣戰。
1940 年(二戰):鄧寇克大撤退(Evacuation of Dunkirk),志願軍及小型船隻救出 30 萬人。
1940 年(二戰):不列顛戰役,德國/英國空戰。
1982 年:阿根庭入侵福克蘭群島
 
重要事件:
1348 年:黑死病,不列顛 1/3 人口死亡。人口減少意味著對穀物的需求下降以及勞動力短缺,工資亦隨之上升。人口移居城鎮,鄉紳(擁有大片土地的地主)及中產階級形成。
1400 年:英文成為法庭及官方文件的優先語言。
1600 年:(君主制)王政復辟,查理(蘇格蘭國王)獲邀於哥林威死後回朝成為查理二世。
1665 年:大溫疫(Great Plague)
光榮革命(1688 年):英格蘭新教徒不想要天主教國王,於是請求瑪利丈夫奧蘭治的威廉(來自荷蘭)自行稱王。威廉沒有遇到任何抵抗。
女王伊利沙白一世在位期間,英格蘭開拓者開始移居到北美殖民地。
 
人物:
羅拔・華波爵士(Sir Robert Walpole):國王喬治一世(日耳曼人)因不諳英文,需依重各大臣,成為首任首相(1721 至 1742 年)
奧利華・哥林威(Oliver Cromwell):職銜為護國公(Lord Protector,約 1640 至 1650 年代)及於無君時期領導不列顛
阿弗烈大王(King Alfred the Great)統合英格蘭各盎格魯—薩克遜王國及擊敗維京人。
伊森伯・京登・般奈(Isambard Kingdom Brunel):工程師(造橋、火車、隧道、船)
迪蘭・湯瑪士(Dyland Thomas):威爾斯詩人(《牛奶樹下》(Under Milk Wood)及《別輕柔地步入良夜》(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羅拔・賓士(Robert Burns):蘇格蘭詩人(「遊吟詩人」(the Bard)),《友誼萬歲》
理察・額禮特(Richard Arkwright):工業革命時期的高效率及高利潤工廠擁有者
鍚甸・穆罕默德(Sake Dean Mahomet):開設不列顛首家咖喱屋及引入「阿育吠式洗頭」(shampooing)
佛羅倫絲・南丁格爾(Florence Nightingale):現代護理學創始人
艾密蓮・彭赫斯(Emmeline Pankhurst):選舉權運動領袖
路德亞德・澀凌(Rudyard Kipling):印度出生作家及詩人。作品反映大英帝國是一股正向力量的想法。
喬治及羅拔・史提芬臣(George and Robert Stephenson):著名鐵路機車先驅
聖高隆(St Columba)及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領導來自羅馬的傳教士
法蘭西・戴基爵士(Sir Francis Drake):伊利沙白女王的水手,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以及其後航遊世界
胡格諾派(Huguenots):法國新教徒感到遭迫害而於 1720 年前定居英格蘭
亨利八世:因經歷六段婚姻而為人所識;以及脫離羅馬教會,令其可成功離婚。威爾斯在其治下與英格蘭合併。各妻子(按順序):一、亞拉岡的嘉芙蓮(Catherine of Aragon),二、安・布蓮(Anne Boleyn),三、珍・西摩(Jane Seymour),四、基利夫的安娜(Anne of Cleves),五、嘉芙蓮・侯活(Catherine Howard),六、嘉芙蓮・帕爾(Catherine Parr)
戴卓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是首位女性首相及 20 世紀任期最長的首相。
亞歷山大・菲林明(Alexander Fleming):發現盤尼西林的蘇格蘭醫生(1928 年)
艾德禮(Clement Attlee):邱吉爾的副首相;於 1945 年成為首相。國有化主要工業及創立 NHS
瑪麗・彼得斯(Mary Peters):促進北愛爾蘭體育及旅遊業發展的奧運運動員
羅德・達爾(Roald Dahl):威爾斯作家(《朱古力獎門人》(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及《喬治的神奇魔藥》(George's Marvellous Medicine))
亞瑟・柯南・道爾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蘇格蘭作者(《神探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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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12 關注環境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12 關注環境
 
盡量回收廢物非常重要。使用回收物料製造新產品,無需從地球上開採更多原材料,從而減少能源消耗;同時亦可減沙製造垃圾,棄置到堆填區的物件數量亦會下降。
 
你可於 www.recyclenow.com 學到更多關於回收的知識及其好處。若居於英格蘭,你亦可透過該網頁得知家中及當地有何物品可以回收。威爾斯的同樣資訊亦可於 www.wasteawarenesswales.gov.uk 取得,而蘇格蘭則於 www.recycleforscotland.com;另外北愛爾蘭亦可向當地地方議會查詢。
 
盡量於當地購物商品是支持當地社區的好方法,可幫助當地及不列顛的商家及農夫;同時因為所購買的商品毋須經過長途運送,從而可減低碳排放足跡。
 
盡量步行及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到外出,亦是保護環境的好辦法,比起開車可減少製造污染。
 
溫習重點
 
幫助子兒學校的不同途徑
你可如何成為校董及校務理事會成員,以及其角色
政黨黨員的角色
可當義工來支援的不同地區服務
如何捐血及捐贈器官
當義工對你、他人及社區的好處
義工可工作的活動種類
如何關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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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11 你可如何支援所在社區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11 你可如何支援所在社區
 
你可透過多種積極途徑來支援社區,並成為一名良好公民。
 
5.11.1 陪審團服務
 
選舉登記名冊上的人士,除了可取得投票權外,還會被隨機選出成為陪審團。任何選舉登記冊上的人士,年滿 18 至 70 歲,均有可能被要求出任陪審團。
 
5.11.2 校內協助
 
若已有子女,可透通多種途徑在子女就讀的學校提供協助。父母通常可透過支援活動及聆聽子女閱讀來在課堂上提供協助。
 
不少學校會組織籌款活動,用以購買額外器材或舉辦校外活動;活動會包括書本、玩具或食物等義賣。你亦可提供自己更好的籌款建議。有時活動會由家長教師會(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PTA)組織;自願參與協助該等活動,或加入家教會是為學校出力的一個途徑,亦可結交當地社區的新朋友。你可在學校的告示或子女帶回家的通告找到相關機會。
 
校董及校務理事會
 
校董(school governor)在蘇格蘭又稱為校務理事會成員(member of the school board),來自當地社區,希望為兒童教育作出積極供獻的人士;於選舉或任命當日,年齡必須為 18 歲或以上,同時沒有年齡上限。
 
各校董及校務理事會可在提升學校水準上發揮重要作用;並具有三個關鍵角色:
設立學校的策略方向
保證問責性
監察及評估學校表現
 
若當地學校需要新任校董或校務理事會成員,可聯絡該校查詢。在英格蘭亦可於校董一站式服務網頁(School Governors' One-Stop Shop)www.sgoss.org.uk 進行網上申請。英格蘭的家長及其它社區團體可在其地區申請開辦免費學校,有關更多資訊可於教育部網頁 www.dfe.gov.uk 取得。
 
5.11.3 支持政黨
 
各政黨均歡迎新黨員,加入某一政黨是顯示你支持某些觀點及參與民主過程的一個途徑。
 
政黨在選舉期間特別繁忙,黨員會落力說服人民投票予其候選人,例子包括在街上派發傳單,或挨家挨戶敲門請求其支持,稱為「拉票」(canvassing)。如果不願意的話,你毋須告知拉票人員你的投票意向。
 
英國公民可競選地方議會議員、國會(或放權同等機權)議員或歐洲議會議員的職務,是一個更加投入英國政治生活的機會。若你是愛爾蘭公民、符合資格的英聯邦公民或(參選國會議員除外)其他歐盟國家公民。
 
你可於個別政黨網頁找到更多入黨的更多資訊。
 
5.11.4 協助地區服務
 
你可在眾多地區服務提供者中擔任義工,例如地區醫院及青少年項目。服務單位一般會希望當地人參與關於其工作方向的決策。大學、房屋協會(housing association)、博物館及藝術委員會(arts council)會刊登廣告招募義工,為其管治機構服務。
 
你可以為警察當志願者,成為輔警(special constable)或外行代表(lay representative,非警務);亦可申請成為裁判司。在當地報章或當地電台均會看到或聽到空缺廣告。亦可於 www.gov.uk 上找到有關此類任務的更多資訊。
 
5.11.5 捐血及器官捐贈
 
醫院會使用捐獻所得的血液幫助各類型受傷及患病的人士。捐血只需要約 1 小時,你可在以下網址登記捐血:
英格蘭及北威爾斯:www.blood.co.uk
威爾斯其它地區:www.welsh-blood.org.uk
蘇格蘭:www.scotblood.co.uk
北愛爾蘭:www.nibts.org
 
英國不少人正等待器官移植。若你註冊成為器官捐贈者,家人在你死後便可更容易決定是否捐出你的器官。你可於 www.organdonation.nhs.uk 上註冊成為器官捐贈者。仍然在世的人亦可捐腎。
 
5.11.6 其它義工途徑
 
義工是一種無償行善。做義工有不少好處,例如結織新朋友幫助美化社區。部分義工活動會為你提供鍛練英文的機會,或者培養有助你求職的工作技能或改善你的履歷表(curriculum vitae,CV)。不少人單純地為幫助他人而當義工。
 
可當義工的活動包括:
與動物工作,例如在當地救助站照顧動物
青年工作,例如在青年團體做義工
協助改善環境,例如參與當地的清除垃圾活動
在流浪漢中工作,例如無家者庇護所
輔導,例如支援剛獲釋的釋囚
衛生及醫院工作,例如在醫院詢間處工作
幫助長者,例如老人院
 
英國有數以千計活躍的慈善機構及志願組織;其工作是以不同方式改善人們生活、動物及環境。模規大致國際組織的英國支部,例如英國紅十字會,小至在特定範圍工作的地區慈善機構。服務範圍包括長者(例如「Age UK」)、兒童(例如國家防止虐待兒童協會(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Children,NSPCC)),以及流浪漢(例如「Crisis and Shelter」)。另外還有做醫療研究的慈善機構(例如「Cancer Research UK」)、環境相關的慈善機構(例如國家信託及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及與動物工作有關的慈善機構(例如「People's Dispensary for Sick Animals」(PSDA))。
 
義工需要幫助機構舉辦活動及籌款。慈善機構會於報章刊登廣告,大部分設有網頁提供其需求的資訊。你亦可在 www.do-it.org.uk 取得不同組織的義工資訊。
 
年輕人有不少當義工的機會,從中獲得有助其發展技能的認證,包括國家公民服務計劃(National Citizen Service programme),為 16 及 17 歲的人士提供享用戶外活動、發展技能及參與社區項目的機會。你可在以下網頁得到更多資訊:
國家公民服務:nationalcitizenservice.direct.gov.uk
英格蘭:www.vinspired.com
威爾斯:www.gwirvol.org
蘇格蘭:www.vds.org.uk
北愛爾蘭:www.volunteernow.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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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10 你在社區中的角色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10 你在社區中的角色
 
成為英國公民或在英國定居,有責任,同時亦有機遇。任何人都有機會參與其社區事務。本節著眼於部分成為公民的責任,並會提供你可如何協助社區在生活及工作上變得更好的資訊。
 
5.10.1 價值觀及責任
 
雖然不列顛是世界上最多樣化的社會之一,但仍有一套共同價值觀及責任,需要每一個人去認同。該價值觀及責任包括:
服從及尊重法律
了解他人的權利及尊重該等權利
公平對待他人
負責任地行事
協助及保護你的家人
尊重及保護環境
平等對待所有人,不分性別、人種、宗教、年齡、殘疾、階級或性取向
工作供養自己及家人
幫助他人
在地方及國家政府選舉中投票
 
承擔該等價值觀及責任,將使你更容易成為一個全面而積極的公民。
 
5.10.2 成為一個好鄰居
 
當搬遷到新屋或公寓時,請向住在附近的人介紹自己。認識鄰居能有助融入社區及結交朋友。鄰居是個好幫手,例如當你不在家時,可以會代你餵飼寵物,或對當地商舖及服務給予意見。
 
尊重鄰居私隱及減少製造噪音,可預訪與鄰居間產生問題及衝突。還要盡量保持花園整潔,只在快將收集垃圾時,才把自己的垃圾袋及垃圾桶放於街道及公共區域。
 
5.10.3 參與當地活動
 
自願服務及協助所在社區是成為良好公民的重要元素,能令你融入其中及結識其他人。若居民之間能互相扶持,將有助社區變得更美好。還可有助你履行作為公民的責任,例如負責任地行事及幫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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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9 駕駛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9 駕駛
 
在英國駕駛汽車、電單車最小需年滿 17 歲,並需要持有駕駛執照方可在公共道路上駕駛。你必須通過駕駛考試以取得英國駕駛執照,駕駛考試會在知識上或實際技能上進行測試。你必須最少年滿 16 歲方可騎行機動單車(maped)。對於駕駛大型車輛,會有其它年齡要求及特別考試。
 
司機可使用其駕駛執照到 70 歲,其後每次取得的執照均只有三年有效期。
 
在北愛爾蘭,新取得資格的司機必須於通過考試後的一年展示「R」字標誌(即「受制限司機」(restricted driver))。
 
若你已在歐盟國家、冰島、列支敦士登或挪威取得駕駛執照,便可在執照有效期內在英國駕駛。若你已在任何其它國家取得執照,便可在英國駕駛最多 12 個月,其後需要取得英國的正式駕駛執照方能繼續駕駛。
 
若居於英國,你的汽車或電單車必須於駕駛及車輛牌照廳(Driver and Vehicle Licensing Agency,DVLA)註冊;並必須支付年度道路稅及在檔風玻璃展示稅項標貼(tax disc),以顯示已支付該稅項;另外還需要有效的汽車保險,駕駛未受保車輛是嚴重刑事罪行。若車輛的車齡超過三年,便須每年進行運輸部(MOT)測試。若車齡超過三年而又未持有 MOT 證書會被視為犯罪。你可於 www.gov.uk 找到更多關於車輛稅項及 MOT 要求的資訊。
 
溫習重點
 
英國法律的基本原則
家庭暴力、FGM 及迫婚在英國屬非法行為
入息稅及國民保險制度
駕駛汽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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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8 納稅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8 納稅
 
5.8.1 入息稅
 
身處英國的人士需就其入息納稅,當中包括:
受薪僱傭的工資
自僱取得的利潤
應稅福利
養老金
物業、儲蓄及股息收入
 
由入息稅所取得的款項會用於政府服務,例如道路、教育、警察及武裝部隊。
 
大部分人士的確實入息稅金額會由其僱主自動在僱傭入息中扣除,並直接繳付予政府的稅收部門──國王陛下稅務及海關署(HM Revenue & Customs,HMRC)。此制度稱為「按入息支付」(Pay As You Earn,PAYE)。若你為自僱人士,便需要透過一個稱為「自我評估」(self-assessment)的制度來支付個人稅項,並需填寫報稅表(tax return)。其他人士亦可能需要填寫報稅表。若 HMRC 向你發出報稅表,請務必在掌握所有必要信息後儘快填寫並交回表格。
 
你可於 www.hmrc.gov.uk/incometax 找到更多關於入息稅的資料。亦可於 HMRC 自我評估服務專線 0845 300 0627 或 HMRC 網頁 www.hmrc.gov.uk 取得與稅項及填寫保稅表的協助。
 
5.8.2 國民保險
 
幾乎所有在英國受薪工作的人士,包括自僱人士,必須要繳付國民保險費用(Nation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由國民保險費用所取得的款項會用於支付國家福利及服務,例如國家退休養老金及國民保健服務(NHS)。
 
僱員所收到的工資已由僱主扣除國民保險費用。自僱人士則需自行繳交國民保險費用。任何未有繳付足夠國民保際費用的人士,將不能收取某些由徵費支付的福利,例如:求職者補助或全數國家退休養老金。部分工作者,例如兼職工作者,若其收入不足,有可能不符合如有薪產假等的法定報酬資格。
 
有關國民保險費用的進一步指引,可於 HMRC 網頁 www.hmrc.gov.uk/ni 查詢。
 
取得國民保險編號
 
國民保險編號是一個獨一無二的個人戶口號碼,確保所支付的國家保險費用及稅項正確地紀錄於你名下。英國所有年輕人會於 16 歲生日前收到其國民保險編號。
 
居於英國並正在尋找工作、開始工作或設立其自僱事業的非英國國民,均需要一個國民保險編號。然而,你可在未取得編號前便開始工作。若你獲准在英國工作,將需致電就業及退休保障部(Department for Work and Pensions,DWP)安排申請國民保險編號,並可能需要進行面談。DWP 會告知你適當的申請流程,並告知你面談時所需帶同的文件;通常需要證明你的身分及獲准在英國工作的文件。國民保險編號本身不能用以向僱主證明你已擁有在英國工作的權利。
 
你可於 www.gov.uk 找到更多關於如何申請國民保險編號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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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7 基本原則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7 基本原則
 
不列顛在尊重個人權利及確保基本自由方面有著悠久歷史。此等權利來自於《大憲章》、《人身保護令法令》及《1689 年權利議案》,並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英國外交官及律師在草擬《歐洲人權及基本自由公約》擔當重要角色,英國是 1950 年首批簽署該公約的國家之一。
 
部分原則已包於「歐洲人權公約」中:
生存權利
禁止酷刑(torture)
禁止奴役及強迫勞動
取得自由及安全的權利
公平審判的權利
思想、良心及宗教自由
表達(言論)自由
 
《1998 年人權法令》把「歐洲人權公約」納入英國法律中。政府、公共團體及法院必須遵從「公約」的原則。
 
5.7.1 平等機會
 
英國法律確保各人在生活及工作各個層面均不會因其年齡、殘疾、性別、懷孕及生育、人種、宗教及信仰、性取向及婚姻狀況而遭受不公平對待。若遇到歧視問題,可於公民咨詢局或以下其中一個組織取得更多資訊:
英格蘭及威爾斯:平等及人權公署(Equality and Human Right Commission,www.equalityhumanrights.com
蘇格蘭:平等及人權公署蘇格蘭分署(Equality and Human Right Commission in Scotland,http://www.equalityhumanrights.com/scotland/the-commission-inscotland )及蘇格蘭人權公署(Scottish Human Rights Commission,www.scottishhumanrights.com
北愛爾蘭:北愛爾蘭平等公署(Equality Commission for Northern Ireland,www.equalityni.org
北愛爾蘭人權公署(Northern Irel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www.nihrc.org
 
5.7.2 家庭暴力
 
家中虐待及暴力在英國屬於嚴重罪行。任何暴力對待伴侶的人士,不論男女,結婚或同居,均會被起訴。任何男性強迫女性進行性行為,包括女士的丈夫,均會被控強姦。
 
任何人面對家庭暴力,盡快取得協助是非常重要。事務律師或公民咨詢局均會講解各個可行選項。部分地區設有可供前往或暫住的安全地點,稱為收容所(refuge)或庇護所(shelter)。《黃頁》前面設有女士協助專線欄,提供緊急電話號碼,包括鄰近婦女中心的電話號碼。亦可隨時致電 24 小時國立家暴免費專線 0808 2000 247,或致電警方協助尋找暫住的安全地點。
 
5.7.3 殘割女性生殖器
 
殘割女性生殖器(Female genital mutilation,FGM)亦稱為女性生殖器切割(female genital cutting)或女性割禮(female circumcision)在英國並不合法。進行 FGM 或把女童帶到境外進行 FGM 均屬刑事罪行。
 
5.7.4 迫婚
 
婚姻應在兩人完全及自由地同意下結合。在雙方同意其婚姻下,盲婚啞嫁在英國可以接受。
 
迫婚即單方或雙方在不同意或不能同意下建立關係。強迫他人結婚屬刑事罪行。
 
強制婚姻保護令在 2008 年由《2007 年強制婚姻(民事保護)法令》引入英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法庭可發出禁令保護被迫婚人士,或正處於強制婚姻之中的人士。相類以的保護令亦於 2011 年 11 月引入蘇格蘭。
 
潛在受害人或其代表人均可申請禁令,任何人被發現違反禁令可因藐視法庭(Contempt of court)而入獄長達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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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6 法院的角色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6 法院的角色
 
5.6.1 司法機構
 
法官(Judges,其集體稱為「司法機構」(the Judiciary))負責傳釋法律及確保審訊公正進行。政府不得妨礙司法機構。
 
政府有時的行為會被認為非法,若法官認同,政府便必須更改其政策,或要求國會修改法律。若法官發現某一公共機構不尊重某人的合法權利,法官可命令該機構更改其做法及/或支付賠償。法官亦可對公眾人士或組織之間有合約、財產或僱傭權利或事故後等糾紛作出裁決。
 
5.6.2 刑事法庭
 
英格蘭與威爾斯,以及蘇格蘭與北愛爾蘭的法院制度會有部分不同。
 
裁判司署及太平紳士法庭
 
在英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的最輕微刑事案件會交由裁判司署(Magistrates' Court)審理。蘇格蘭的最輕微刑事罪行會交予太平紳士法庭(Justice of Peace Court)。
 
裁判司(Magistrate)及太平紳士(JP)是當地社區人士;在英格蘭、威爾斯及蘇格蘭通常為無償工作,毋需法律資格,但需接受工作培訓,並受法律顧問支援。裁判司對每件提交的案件作出裁決;如果有人被定罪,裁判司便要宣判。在北愛爾蘭,案件會由一名具法律資格及受薪的地方法官(District Judge)或副地方法官(Deputy District Judge)進行聆訊。
 
皇家法院及太守法院
 
在英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嚴重罪行會由法官及陪審團於皇家法院(Crown Court)進行審訊。在蘇格蘭,嚴重案件會交到太守法院(Sheriff Court)處理,由一名太守(sheriff)或太守會同陪審團進行聆訊。蘇格蘭最嚴重的案件,例如謀殺,會由法官及陪審團於高等法院(High Court)進行聆訊。陪審團由公眾人士組成,成員從地方選舉登記冊中隨機抽選。英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的陪審團有 12 位成員,蘇格蘭則為 15 人。任何被傳召作陪審團的人士,必須遵從,除非其不合資格(例如:曾有刑事定罪紀錄)或能提供充份的免除理由,例如:健康欠佳。
 
陪審團需聆聽呈堂證供,然後根據其所聽到的資訊作出「罪名成立」(guilty)或「罪名不成立」(not guilty)的裁決。在蘇格蘭,容許第三種裁決結果──「證據不足」(not proven)。若陪審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法官便進行判刑。
 
少年法庭
 
在英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若被告年齡介乎 10 至 17 歲,正常情況下,案件會交到少年法庭(Youth Court)處理,並由三名經過特別訓練的裁判司或一名地方法官進行聆訊;而最嚴重的案件則會交由皇家法院處理。該名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亦應一同出席聆訊。公眾人士不可出席少年法庭,被告少年的姓名及照片不可於報章刊登,亦不可被傳媒使用。
 
蘇格蘭使用一種稱為「兒童聽證會制度」(Children's Hearing System)來處理兒童及少年犯罪行為。
 
北愛爾蘭設有一種少年商議制度(system of youth conferecing),用以考慮如何處理涉及犯罪行為的兒童。
 
5.6.3 民事法庭
 
郡級法院
 
郡級法院(County Court)處理範圍廣泛的民事糾紛,包括追討欠款、涉及人身傷害(personal injury)、家事(family matter)、違約(breach of contract)及離婚(divorce)等案件。在蘇格蘭,大部分該類事項會交由太守法院處理。在英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較為嚴重的民事案件,例如要求大筆賠償的案件,會交由高等法院處理;而蘇格蘭則會交由愛丁堡的聯席法院(Court of Session)處理。
 
小額索償程序
 
小額索償程序(small claims procedure)是協助人們無需花大量時間及金錢聘用律師來解決小型糾紛的非正式途徑。該程序在英格蘭及威爾斯用以索取少於 £5,000,以及在蘇格蘭及北愛爾蘭少於 £3,000 的金額。聆訊在一般房間進行,爭辯雙方人士圍坐於桌前,由一名法官主持。小額索償亦可透過「線上金錢索償」(www.moneyclaim.gov.uk)網上進行。
 
你可透過所在當地的郡級法院或太守法院取得小額索償程序的資訊。當地法資訊可於以下網址找到:
英格蘭及威爾斯:www.gov.uk
蘇格蘭:www.scotcourts.gov.uk
北愛爾蘭:www.courtsni.gov.uk
 
5.6.4 法律咨詢
 
事務律師
 
事務律師(solicitor)是經過培訓的律師,在法律事務上給予意見,為客戶採取行動及代表客戶出庭。
 
英國各地均會有律師樓(solicitors' office)。了解事務律師的專長法律種類,並且確認對方有適當經驗以協助你處理案件是非常重要。不少事務律師會於報章及《黃頁》內刊登廣告。公民咨詢局(Citizens Advice Bureau,www.citizensadvice.org.uk)可給予你當地事務律師的名字及其專長領域;同時亦可於英格蘭或威爾斯的律師會(Law Society,www.lawsociety.org.uk),或蘇格蘭律師會(Law Society of Scotland,www.lawscot.org.uk)、北愛爾蘭律師會(Law Society of Northern Ireland,www.lawsoc-ni.org)取得的同樣資訊。事務律師一般依照案件處理時間來收費,從一開始便釐清案件可能要花費多少金錢是非常重要。
 
溫習重點
 
司法機構的角色
關於英國各刑事法院的分別
關於英國各民事法院的分別
如何處理小額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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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5 尊重法律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5 尊重法律
 
認識及服從法律是所有英國居民的最重要責任之一。本節將講述英國的司法制度及部分可能對你有影響的法律。不列顛以作為一個熱情好客的國家而自豪,但所有居民,不論背景,都應當遵守法律,並需了解有部分事情可能在其它司法制度裡容許,而英國卻不容忍的。英國是絕不容許莫視法律的人成為永久居民。
 
法律與英國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息息相關,請確保你了解會影響日常生活的法律,包括個人及事業層面上。
 
5.5.1 英國的法律
 
英國內的每個人均得到法律平等對待,也就是說法律以同樣的方式適用於每個人身上,無論何人,來自何方。
 
法律可分為刑事法律(criminal law)及民事法律(civil law):
刑事法律與犯罪有關,通常由警察或其它法定機構(例如地方議會)調查,並由法院處罰。
民事法律用以解決個人或團體之間的糾紛。
 
刑事法律的例子有:
攜帶武器:不論攜帶任何類型武器,即使作為自衛用途,亦為刑事罪行。武器包括槍械、刀,抑或任何製造或改造用以構成傷害的物品。
毒品(drugs):在英國銷售或購買諸如海洛英(heroin)、可卡因(cocaine)、搖頭丸(ecstasy)及大麻(cannabis)等毒品均屬違法。
種族罪行(racial crime):因宗教或種族出身而對他人造成騷擾(harassment)、恐慌(alarm)或痛苦(distress)皆屬刑事罪行。
售賣菸草(selling tobacco):向任何 18 歲以下人士出售菸草產品(例如:香菸(cigarette)、雪茄(cigar)、卷菸葉(roll-up tobacco))即屬違法。
在公眾地方吸菸:差不多在英國所有封閉式公眾地方(enclosed public place)吸煙均會違反法律。場地上會有標示,說明哪裡不可吸菸。
購買酒類(buying alcohol):向任何 18 歲以下人士出售酒類,或代任何 18 歲以下人士購買酒類,皆屬刑事罪行。(唯一例外是:16 歲或以上人士可於酒店或餐廳進餐時飲用酒精飲品。)
在公眾地方飲酒:部分地方會劃為禁酒區(alcohol-free zone),該處便不能飲酒。警察有權沒收酒類飲品或帶走未成年人士,並可能會被罸款或拘捕。
 
以上列表並非涵蓋所有罪行,並有不少在大部分國家均屬犯罪的行為,例如謀殺、盜竊及襲擊。你可於 www.gov.uk 檢索更多英國的不同罪行。
 
民事法律的例子有:
房屋法律:包括業主與租客之間在維修及遷出等問題上的糾紛。
消費者權益:其中一個例子是關於貨品或服務瑕疵的糾紛。
僱傭法律:包括工資糾紛,以及職場不合理解僱或歧視等案件。
債務:若有人向某人欠債,便可能會被送上法庭。
 
5.5.2 警察及其職責
 
英國警察的工作有:
保障生命及財產
防止混亂(亦可稱為保持太平)
防止及偵察罪案
 
警察分成若干個以總警監(Chief Constable)為首的獨立警隊(police force),並獨立於政府。
 
公眾於 2012 年 11 月選出英格蘭及威爾斯的各警察及刑事專員(Police and Crime Commissioner,PCC)。該專員由直接選舉產生,責任是提供能反影當地需求的高效率及具工作能力的警隊。PCC 設定當地警察的優先事項及當地警察預算,以及任命總警監。
 
警隊屬於公共服務,協助及保障所有人,不論背景,不論住處。警務人員必須服從法律,並且不得濫用職權、作出虛假陳述、無禮或侮辱他人、或觸犯種族歧視。若警務人員受賄或濫用職權,會受嚴勵懲處。
 
警務人員由警察社區支援員(Police Community Support Officer,PSCO)支援。地區不同,PSCO 的角色亦有所不同,但一般會是巡邏街道,與公眾合作,共在犯罪現場及重大事件中支援警務人員。
 
所有身處英國的人士都應盡所能協助警方防止及偵察罪案。若你被警察拘捕並帶到警署,警務人員會告知拘捕原因,並可以尋求法律咨詢。
 
若出現問題,警察投訴機制會嘗試作出糾正。任何人均可到警署就警察作出投訴,或以書面方式聯絡涉事警隊的總警監。同時,亦可向獨立機構投訴,包括英格蘭及威爾斯的獨立警察投訴公署(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mmission)、蘇格蘭警察投訴公署(Police Complaints Commissioner for Scotland)或北愛爾蘭警察申訴專員(Police Ombudsman for Northern Ireland)。
 
5.5.3 恐怖主義及極端主義
 
英國面臨一系列恐怖主義威脅。當中最嚴重是來自阿爾蓋達組織(Al Qa'ida)、其分支及各志同道合組織。英國同時面對其它類型的恐怖主義威脅,例如與北愛爾蘭有關的恐怖主義。
 
所有恐怖份子集團均試圖激化及招募人員加入其行列,嘗試執行的方式、地點及程度均會有所不同。有證據顯示,恐怖組織獲得的公眾支持非常低,但希望在英國安家立業的人士應該要注意此等威脅。令所有公民感到安全是很重要的,包括在各類極端主義(口頭或積極反對英國基本價值觀)上感到安全,同時包括宗教極端主義及右翼極端主義。
 
若認為有某人嘗試說服你加入極端主義或恐怖主義行列,你應通知當地警隊。
 
溫習重點
 
民事及刑事法律的不同,及其例子
警察的職責
英國潛在的恐怖主義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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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4 英國與國際機構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4 英國與國際機構
 
5.4.1 英聯邦
 
英聯邦(The Commonwealth)是一個互相支援並共同努力,以實現民主及發展為共同目標的國家協會。大部分成員曾為大英帝國的一份子,但仍有少數非前大英帝國國家加入。
 
禮節上,女王是英聯邦元首,現時有 54 個成員國。會員身分是自願性質。英聯邦對其成員國沒有凌駕性權力,但卻可凍結其會籍。英聯邦建基於民主、善治及治法的核心價值上。
 
英聯邦成員
 
安提瓜和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
澳洲(Australia)
巴哈馬(The Bahamas)
孟加拉(Bangladesh)
巴巴多斯(Barbados)
伯利茲(Belize)
波札那(Botswana,或譯「博茨瓦納」)
汶萊(Brunei Darussalam)
喀麥隆(Cameroon)
加拿大(Canada)
塞浦路斯(Cyprus)
多米尼克(Dominica)
婓濟(Fiji,現時凍結中)
岡比亞(The Gambia)
加納(The Ghana)
格林納達(Grenada)
印度(India)
牙買家(Jamaica)
肯雅(Kenya)
基里巴斯(Kiribati)
賴索托(Lesotho)
馬拉維(Malawi)
馬來西亞(Malaysia)
馬爾代夫(Maldives)
馬耳他(Malta)
毛里裘斯(Mauritius)
莫桑比克(Mozambique)
納米比亞(Namibia)
瑙魯(Nauru)
紐西蘭(New Zealand)
尼日利亞(Nigeria)
巴基斯坦(Pakistan)
巴布亞新畿內亞(Papua New Guinea)
盧旺達(Rwanda)
薩摩亞(Samoa)
塞舌爾(Seychelles)
塞拉利昂(Sierra Leone)
新加坡(Singapore)
所羅門群島(Solomon Islands)
南非(South Africa)
斯里蘭卡(Sri Lanka)
聖基茨和尼維斯(St Kitts and Nevis)
聖盧西亞(St Lucia)
聖文森和格林納丁(S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斯威士蘭(Swaziland)
坦桑尼亞(Tanzania)
湯加(Tonga)
千里達和多巴哥(Trinidad and Tobago)
圖瓦盧(Tuvalu)
烏干達(Uganda)
英國(United Kingdom)
瓦努阿圖(Vanuatu)
贊比亞(Zambia)
 
5.4.2 歐洲聯盟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歐盟,EU)原名為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EEC),由六個西歐國家(比利時、法國、德國、意大利、盧森堡及荷蘭)於 1957 年 3 月 25 日簽署《羅馬條約》(Treaty of Roma)下成立。英國最初決定不加入該集團,但仍於 1973 年成為成員。現時歐盟擁有 27 個成員國。克羅地亞亦於 2013 年成為成員會。
 
歐盟成員國
 
奧地利(Austria)
比利時(Belgium)
保加利亞(Bulgaria)
塞浦路斯(Cyprus)
捷克共和國(Czech Republic)
丹麥(Denmark)
愛沙尼亞(Estonia)
芬蘭(Finland)
法國(France)
德國(Germany)
希臘(Greece)
匈牙利(Hungary)
愛爾蘭(Ireland)
意大利(Italy)
拉脫維亞(Latvia)
立圖宛(Lithuania)
盧森堡(Luxembourg)
馬耳他(Malta)
荷蘭(Netherlands)
波蘭(Poland)
葡萄牙(Portugal)
羅馬尼亞(Romania)
斯洛伐克(Slovakia)
斯洛文尼亞(Solvenia)
西班牙(Spain)
瑞典(Sweden)
英國(UK)
 
法律上,歐盟法律對英國及其它歐盟成員國均具有約束力。歐洲的法律稱為指令(directive)、法規(regulation)或框架決議(framework decision)。
 
5.4.3 歐洲委員會
 
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獨立於歐盟,擁有 47 個成員國,包括英國;負責保障和促進成員國的人權。歐洲委員會沒有立法權,但可以制定公約及章程,其中最著名的是《歐洲人權與基本自由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又稱為「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5.4.4 聯合國
 
英國是聯合國(United Nations,UN)的一份子。聯合國是一個超過 190 個國家成員的國際組織。聯合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設立,旨在防止戰爭,促進國際和平與安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UN Security Council)有 15 個成員,在出現國際危機及和平威脅時提議作出行動。英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permanent member)之一。
 
5.4.5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約)
 
英國亦是北約(The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NATO)成員。北約是一個歐洲及北美國家集團,各國同意在受到攻擊時互相援助,旨在維護其所有成員之間的和平。
 
溫習重點
 
甚麼是英聯邦及其角色
其它英國有加入的國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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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3 政府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3 政府
 
5.3.1 首相
 
首相(PM)是執政黨的黨魁,可任命內閣閣員及控制著不少重要公職任命。首相官邸位於倫敦中部唐寧街 10 號(10 Downing Street),鄰近國會大樓。首相亦有一座位於倫敦以外的別墅,稱為「契克斯閣」(Chequers)。
 
若在執政黨國會議員(MP)的決議下,或首相欲請辭下,便有機會更換首相。首相通常會於其黨在大選中落敗而辭職。
 
5.3.2 內閣
 
首相會任命約 20 位資深 MP 成為掌管各部門的大臣。包括:
財政大臣(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主管經濟
內政大臣(Home Secretary)──主管刑事、警察及移民
外交大臣(Foreign Secretary)──主管外國關係管理
其它大臣(稱為「內閣大臣」(Secretaries of State))主管特定事項,例如教育、衛生及防衛
 
各大臣組成內閣,內閣是一個通常每週開會及就政府政策作出重要決定的委員會。當中不少決策需要經由國會辯論及批准。
 
每個部門亦有一定數量的其它大臣,稱為國務大臣(Ministers of State)及政務次官(Parliamentary Under-Secretaries of State),負責部門內各個範籌的工作。
 
5.3.3 反對黨
 
下議院內的第二大黨稱為反對黨(the opposition),若反對黨於下次大選中勝出,通常其領袖便會成為首相。
 
反對黨領袖會趁著出席國會每週首相答題環節,領導其黨指出他們認為政府的缺失及弱點。反對黨領袖亦會任命反對黨資深議員為「影子大臣」(shadow ministers),組成影子內閣,並質詢政府及提出替代政策。
 
5.3.4 政黨制度
 
任何 18 歲或以上人士均可出選 MP,但除非該人得到某一主流政黨提名,成為該黨的代表之一,否則一般勝出機會極微。主流政黨包括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工黨(Labour Party)、自由民主黨(Liberal Democrats),或代表蘇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利益的某一政黨。
 
有少數 MP 不代表任何主要政黨,被稱為「獨立人士」(independents),通常代表其選區的某一重要議題。
 
主要政黨積極地邀請公眾人士參與其辯論,分擔經費,以及協助其國會或地方政府選舉;並在大部分選區設有支部,以及每年舉行決策會議。
 
壓力團體及倡議團體(pressure and lobby groups)是一些試圖影響政府政策的組織,在政治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部分為具有代表性的組織,包括代表英國營商觀點的 CBI(Confederation of British Industry,英國工業聯合會),亦有部分關於個別議題,例如環境方面(例子包括「綠色和平」(Greenpeace))或人權方面(例子包括人權組織「自由」(Liberty))。
 
5.3.5 公務員團隊
 
公務員支援政府制定及實施政策,並維持公共服務。公務員對各大臣負責,根據功績來選拔並保持政治中立,亦即公務員並非政治任命人員。就如英國的其它工作一樣,人民可透過相關程序申請加入公務員團隊。公務員應以奉獻精神,以及對公務員團隊及其核心價值的承諾來履行職務。核心價值包括:正直(integrity)、誠實(honesty)、客觀(objectivity)及公正(impartially,包括保持政治中立)。
 
5.3.6 地方政府
 
英國的市鎮、城市及鄉郊地區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各個地方議會管治,通常稱為「地方當局」。部分地區設有管區及郡兩級議會,兩者有不同分工。大部分大型市鎮及城市設有單一的地方當局。
 
地方當局在其地區提供一系列服務,其營運資金來自中央政府撥款及地方稅項。
 
不少地方當局會任命一名首長(mayor),禮節上是地方議會領袖。在部分市鎮會選舉首長成為實際行政主管。倫敦設有 33 個地方當局,連同大倫敦管理局(Greater London Authority)及倫敦市長(Mayor of London)互相協調首都一帶的政策。每年大部分地方當局均會舉行地方議員選舉,不少候選人以政黨黨員身分出選地方議會選舉。
 
5.3.7 放權行政機關
 
自 1997 年起,部分權力自中央政府下放予威爾斯、蘇格蘭及北愛爾蘭人民,對直接影響當地的事項更具控制權。自 1999 年已設立威爾斯代表大會(Welsh Assembly)及蘇格蘭議會(Scottish Parliament);同時亦有設立北愛爾蘭代表大會,雖然該會曾因某些原因而暫停運作。
 
支配防衛、外交、移民、課稅及社會安全的政策及法律,全部保持由英國政府管理。然而,不少其它公共服務,例如教育,均由放權行政機關(devolved administrations)管理。
 
放權行政機關擁有其自己的公務員團隊。
 
威爾斯政府
 
威爾斯政府及威爾斯國民代表大會(National Assembly of Wales)設於威爾斯首府──卡迪夫。國民代表大會設有 60 位議員(Assembly member,AM),每四年選舉一次,以比例代表制模式產生。議員可使用威爾斯語或英文發言,另外代表大會的刊物亦會使用兩種語言。
 
代表大會有權為威爾斯 20 個領域進行立法,包括:
教育及培訓
衛生及社會服務
經濟發展
住屋
 
自 2011 年起,威爾斯國民代表大會已毋須在英國國會同意下,通過上述議題的法律。
 
威爾斯代表大會大廈,於 2006 年開幕(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蘇格蘭議會
 
蘇格蘭議會(Scottish Parliament)於 1999 年設立,並設於蘇格蘭首府──愛丁堡。
 
蘇格蘭議會設有 129 位議員,以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蘇格蘭議會可通過所有未明確保留予英國國會,而又與蘇格蘭有關事項的法律。蘇格蘭議會可立法的事項包括:
民事及刑事法律
衛生
教育
規劃
額外徵稅權力
 
蘇格蘭議會大廈,於 2004 年開幕(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北愛爾蘭代表大會
 
北愛爾蘭議會於 1922 年愛爾蘭分裂時建立,但隨著 1969 年北愛問題爆發,於 1972 年廢除。
 
北愛爾蘭代表大會在 1998 年在貝爾法斯特協議(Belfast Agreement,或稱「受難節協議」(Good Friday Agreement))訂立後不久設立。北愛爾蘭設有一項權力分享協議,需要在各主要黨派中分配部長職位。代表大會設有 108 位獲選議員,稱為「MLA」(member of the Legislative Assembly),議員以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
 
北愛爾蘭代表大會能就部分問題作出決議,例如:
教育
農業
環境
衛生
社會服務
 
英國政府具有暫停所有放權代表大會的權力。當各地方政治領袖發現難以合作時,該暫停權力便曾於北愛爾蘭實施過數次。然而,代表大會自 2007 年後一直運作暢順。
 
北愛爾蘭代表大會大樓,又名為「斯托蒙特」(Stormont)(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5.3.8 傳媒與政府
 
國會會議會於電視上廣播,亦會刊登於名為《會議紀錄》(Hansard)的官方報告中。書面報告可於大型圖書館及 www.parliament.uk 內找到。大部分人會透過報章(有時稱為「紙媒」(the press))、電視、電台及互聯網取得政治議題及事件的資訊。
 
英國擁有出版自由,意即報章的內容毋須受政府操控。部分報章的老闆及編輯持有強烈的政治觀點,亦會製造輿論試圖影響政府政策及公眾觀點。
 
按照法律,電台及電視新聞報導必須平衡各個政黨,並給予對立觀點同等的時間。
 
溫習重點
 
首相、內閣、反對黨及影子內閣的角色
政黨於英國政府體制內的角色
哪些是主要政黨
壓力及倡議團體做甚麼
公務員團隊的角色
地方政府的角色
威爾斯、蘇格蘭及北愛爾蘭放權政府的權力
如何紀錄國會會議
傳媒在保持人民對於政治議題知情權的角色
 
5.3.9 誰能投票?
 
英國自 1928 起已擁有完善的民主投票制度。現行 18 歲投票年齡是在 1969 年設定,(有少數例外)所有在英國出生及歸化的成年公民都有投票權。
 
成年的英國公民,以及在英國居住的英聯邦及愛爾蘭共和國公民均可在所有公眾選舉中投票。成年並居住於英國的其它歐盟國家公民可在除大選以外的全部選舉中投票。
 
選民登記
 
為使你可在國會、地方及歐洲選舉中投票,你的名字必須出現在選民登記冊上。
 
若你符合投票資格,你可聯絡地方議會選舉登記處進行登記,通常設於你所在的地方議會(蘇格蘭有可能設於其它地方)。若你不知道自己屬於哪個地方當局,可瀏覽 www.aboutmyvote.co.uk 並輸入你的郵遞編碼。你亦可下載英文、威爾斯語及部分其它語言的選民登記表格。
 
選民登記冊會在每年九月或十月更新。選舉登記表可送遞到每個家庭,填寫每位符合投票資格居住者的姓名並交回。
 
北愛爾蘭實行一種不同制度,稱為「個別登記」(individual registration);每位符合資格人士需填寫其個人的登記表格。一經登記,只要個人信息不變,該人士便會一直保留於登記冊上。請瀏覽北愛爾蘭選舉辦公室網頁 www.eoni.org.uk,以取得更多資訊。
 
按照法律,每個地方當局均須讓所有人查閱其選民登記冊,儘管是受監管的情況下。登記冊保存於各地方的選舉登記處(於英格蘭及威爾斯,或會於議會辦公室),另外部分公共場所亦可供查閱登記冊,例如圖書館。
 
5.3.10 投票地點
 
選舉投票的地方稱為投票站(polling station),在蘇格蘭稱為投票所(polling place)。當將會舉行選舉時,你會在選前收到一張選舉通知書(polling card),告知你投票站地點。投票站會於選舉當日在上午 07:00 至下午 10:00 開放。
 
當到達投票站時,職員會詢問你的姓名及地址;而在北愛爾蘭,你還需出示附有相片的身分證明文件;然後取得選票(ballot paper),並到投票間(polling booth)暗自填寫選票。你應按照個人意願投票予某人,並無人有權強迫你投票予特定候選人。請遵從選票上的指示進行操作。完成後,將選票投入票箱。
 
若難以前往投票站,你可登記郵寄選票(postal ballot)。你的選票會於選前送遞到府上,然後填寫並郵寄交回。你可於進行選民登記時選擇有關要求。
 
5.3.11 參與公職
 
大部分 18 歲以上的英國、愛爾蘭共和國及英聯邦公民均可參與公職。亦有部分人是例外,包括:
武裝部隊成員
公務員
被判犯某些刑事罪行的人士
 
上議院選員不得參與下議院選舉,但符合所有其它公職資格。
 
5.3.12 到訪國會及放權行政機關
 
英國國會
 
公眾可於上議院及下議院的公眾席聆聽西敏宮(Palace of Westminster)內的辯論。
 
你可提前與當地 MP 書信聯絡索取門票,亦可於當日到公眾入口排隊輪候,入場免費。有時下議院的排隊人數會非常多,可能需輪候最少一至兩小時;通常進入上議院會比較容易。
 
你可在英國國會網頁 www.parliament.uk 找到進一步資訊。
 
北愛爾蘭代表大會
 
北愛爾蘭的獲選議員稱為「MLA」,在位於貝爾法斯特 Stormont 的北愛爾蘭代表大會召開會議。
 
到訪 Stormont 有兩個途徑,分別是聯絡教育服務部(Education Service,北愛爾蘭代表大會網頁 www.niassembly.gov.uk 內有相關資料),亦可聯絡一名 MLA。
 
蘇格蘭議會
 
蘇格蘭的獲選議員稱為「MSP」,在位於愛丁堡荷里路德(Holyrood)的蘇格蘭議會大廈召開會議(請瀏覽 www.scottish.parliament.uk 以取得更多資訊)。
 
你可透過訪客服務處(visitor service)索取資料、預約門票或安排導覽團。你可書信聯絡訪客服務處,地址:愛丁堡 EH99 1SP 蘇格蘭議會(Scottish Parliament, Edinburgh EH99 1SP),電話:0131 348 5200 或電郵:sp.bookings@scottish.parliament.uk
 
威爾斯國民代表大會
 
威爾斯的獲選議員稱為「AM」,在位於卡迪夫灣仙納夫(Senedd)的威爾斯代表大會召開會議(請瀏覽 www.wales.gov.uk 以取得更多資訊)。
 
Senedd 是一座開放大樓。你可預約導覽團或於威爾斯代表大會公眾席安排座位。預約請聯絡代表大會預約服務處 0845 010 5500 或電郵 assembly.bookings@wales.gsi.gov.uk
 
溫習重點
 
誰符合投票資格
如何登記成為選民
如何投票
誰可參與公職
如何可到訪國會、北愛爾蘭代表大會、蘇格蘭議會及威爾斯代表大會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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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n the UK] [Chinese content] 英國生活測試── 5.2 英國憲法

第五章:英國政府、法律及你的角色
 
5.2 英國憲法
 
憲法是一系列管治國家的原則,包括所有負責國家運作的機關及如何監察其權力。憲法亦包括各種法律及慣例,英國的憲法並沒有被寫成任何單一文件,故此會被稱為「不成文」。因為英國與美國或法國等不同,沒有經歷革命而導致永久性的全新政府體制出現。我們各個重要的機關已形成過百年,部分人會認為需要制訂一部單一文件,但亦有人認為不成文憲法更具彈性及管治更高效。
 
5.2.1 憲制機關
 
英國有數個不同的政府組成部分,比較主要有:
君主
國會(下議院及上議院)
首相
內閣
司法機構(各個法庭)
警察
公務員團隊
地方政府
 
另外,蘇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設有放權政府,有權就特定問題進行立法。
 
5.2.2 君主
 
女王伊利沙白二世,英國國家元首(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女王伊利沙伯二世(Queen Elizabeth II)是英國的國家元首,亦是部分英聯邦國家的君主或元首。英國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意即國王或女王不統治國家,而是任命由人民在民主選舉中選出的政府。君主會邀請國會佔最多議席的政黨黨魁,或多於一個政黨的聯盟領袖出任首相。君主會常規召見首相,並向其提出建議(advise)、告誡(warn)及鼓勵(encourage),但政府各政策仍由首相及其內閣決定。
 
女王在其父王於 1952 年駕崩後繼位,並於 2012 年慶祝其鑽禧登基紀念(Diamond Jubilee,任女王 60 年)。女王嫁給愛丁堡公爵菲臘親王(Prince Philip, the Duke of Edinburgh),其長子查理斯王子(Prince Charles,威爾斯親王)為王位繼承人。
 
女王有其重要的禮節性角色,例如每年的國會新會期開啟禮。女王會在典禮上發表文告,總結政府來年的政策。國會的全部法令皆以其名而立。
 
女王在世界各個角落皆代表著英國,接受各個外國大使及高級專員,招待到訪的各國元首,到海外進行國事訪問以支持與各國間的外交及經濟關係。
 
女王擔當著穩定(stability)及引續(continuity)的重要角色,即使政府及首相會定期轉換,但女王依然是國家元首。女王為國民身分及國家認同的提供焦點,其禧年慶典便足以證明。
 
國歌
 
英國國歌為《天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會於重要國際場合及女王或王室成員出演的活動播放。其首段為:
God save our gracious Queen! (天佑吾等仁慈的女王!)
Long live our noble Queen! (願尊貴的女王萬歲!)
God save the Queen! (天佑女王!)
Send her victorious, (賜她勝利、)
Happy and glorious, (歡欣與光榮;)
Long to reign over us, (願長治吾等;)
God save the Queen! (天佑女王!)
 
在入籍儀式中,新的公民需宣誓及申明向女王效忠。
 
效忠誓詞
 
I (name) swear by Almighty God that on becoming a British citizen,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the Second,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 according to law. 本人(姓名)向全能的上帝起誓,在成為英國公民後,本人必依法竭誠向女王伊利沙伯二世陛下、其子嗣及繼承人效忠。
 
效忠申明
 
I (name) do solemnly, sincerely and truly declare and affirm that on become a British citizen,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the Second,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 according to law. 本人(姓名)謹以至誠,據實聲明及確認,在成為英國公民後,本人必依法竭誠向女王伊利沙伯二世陛下、其子嗣及繼承人效忠。
 
5.2.3 政府體制
 
英國的政府體制為議會民主制。英國被劃分為多個議會選區(parliamentary constituency),每個選區的選民在大選(General Election)中選出其國會議員(MP),所有獲選的 MP 組成下議院。擁有最多 MP,並取得過半議席(majority)的政黨可以籌組政府;若沒有單一政黨能取得過半議席,兩個政黨可共同組成聯合政府(coalition)。
 
5.2.4 下議院
 
下議院(House of Common)被視為國會兩院中比較重要的一個,因其成員是由民主選舉產生。首相及近乎全部內閣閣員均為下議院議員(MP)。每名 MP 代表一個議會選區,即國家裡的一個小區域。MP 有各種不同職責,包括:
代表選區內的全部人
協助訂立新法律
審查及評論政府工作
辯論重要國家議題
 
5.2.5 上議院
 
上議院(House of Lords)議員稱為「貴族」(peers),既非由民選產生,亦不代表任何選區。上議院的角色及議員資格在過去的 50 年來曾產生過變化。
 
直至 1958 年,所有上議院議員均為:
「世襲制」,意指其透過繼承而取得該職銜;或
資深法官;或
英格蘭國教會的主教
 
由 1958 年起,首相有權提名僅個人終身任職的上議院議員,這些議員被稱為終生貴族(life peer)。終生貴族一般在政治、商業、法律或其他專業上的擁有一定地位;並在首相提請下由君主冊封,亦有部分可由其它主要政黨黨魁提名,另外獨立運作的任命委員會(Appointments Commission)亦可提名無黨籍貴族議員。
 
自 1999 年起,世襲貴族喪失自動出任上議院的權利。現時,世襲貴族們會互選幾位代表來出任上議院。
 
上議院在正常情況下均較下議院更獨立於政府。上議院可提出修訂或提議新法律,並需轉交下議院 MP 討論。上議院會覆檢已在下議院獲通過的法律,以確保該法律符合目的。上議院亦對政府問責,以確保政府的操作符合人民最大利益。部分上議院議員具有特定領域專長,其知識有助於訂立及覆檢法律。下議院有權駁回上議院,但此種情況並不常見。
 
5.2.6 議長
 
下議院的辯論由議長(the Speaker)主持,亦為下議院的首席官員。儘管議長亦是一名 MP,與其他 MP 一樣代表選區,並為選民處理問題;但議長仍需保持中立,並不代表政黨。議長由各 MP 以不記名方式互選產生。
 
議長維持政治辯論中的秩序,以確保規則受到遵守,包括確保反對黨肯定有足夠時間去辯論其所選擇的問題。在禮節場合中,議長亦會代表國會。
 
5.2.7 選舉
 
英國各選舉
 
MP 會在大選中選出,最少每五年舉行一次。
 
若有 MP 離世或請辭,將會進行新一次選舉,稱為補選(by-election),在其選區舉行。
 
MP 透過一種稱為「優勝者當選」(first past the post)的制度選出,每個選區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將會當選。政府一般由過半選區獲勝的政黨籌組。若沒有政黨過半勝出,兩個政黨便需合組聯合政府。
 
歐洲議會選舉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選舉同樣每五年舉行一次。當選人稱為歐洲議會議員(MEP)。歐洲議會選舉採取比例代表制(system of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席位按各政黨贏得的總票數比例分配。
 
5.2.8 聯絡當選議員
 
所有當選議員有責任服務及代表其選民。你可從地區圖書館及 www.parliament.uk 取得所有代表及其政黨的聯絡資料。MP、代表大會議員、蘇格蘭議會議員(MSP)及 MEP 亦於英國電信公司(BT)出版的《電話簿》(The Phone Book)及《黃頁》(Yellow Pages)中列出。
 
你可透過書信或電話聯絡 MP 的選區辦公室,或其於下議院的辦公室:倫敦西敏寺下議院 SW1A 0AA(The House of Commons, Westminster, London SW1A 0AA,電話 020 7729 3000)。除此之外,不少 MP、代表大會議員、MSP 及 MEP 會舉行常規的地方「接見會」(surgeries),選民可親自提出其關心的問題。接見會一般會於當地報章刊登廣告。
 
溫習重點
 
英國的民主如何發展
甚麼是憲法及英國的憲法與其它大多數國家有何不同
君主的角色
下議院及上議院的角色
議長做甚麼
英國如何選舉 MP 及 M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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